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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啊習慣很不好。
什麼是都到最後一刻才趕著做。
在當初都是手繪稿的時候,
常趕在五點前去郵局寄。
那一天也是忙到最後一刻,
眼睛喵到時鐘差十分就五點了,
急忙跳起來。
我慌慌張張只顧鎖門,
一轉身腳踩到軟軟的東西,
啊!!!!黃金。
這下可好,稿子今天一定要寄的。
我騎著摩托車到郵局,
低著頭一腳高一腳低(怕面積擴大)衝進郵局,
卻撞在一位男士身上,
我的腳踩在他光亮的皮鞋上………………..
應該馬上跟他自首的。
我只說了『對不起!』即衝到櫃臺,
回頭看 那位 先生在正在戴安全帽,
光亮的皮鞋有著黃金百兩
在暮色中、
分外刺眼……………….
2008.3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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